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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学校:

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又进入了多发、高发期。溺水事故的发生,将会给学生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决定于2019422日至630日,利用苏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以“珍爱生命 远离溺水”为主题的“2019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珍爱生命 远离溺水

  二、活动时间:2019422日一630

  三、参与对象: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和家长

  四、活动内容

1.学校版: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预防溺水”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提升学生自防自救能力,减少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2.家庭版: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苏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学习”中完成“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学习,提醒家长在周末、节假日、放学后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玩水,并参与相关的问卷调查。

五、组织要求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各中小学要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幼儿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苏教保〔20193号)的要求,做好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复印发放以及《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做到“《信》100%发放、《回执》100%回收”。尚未完成的学校,务必要抓紧落实完成。《回执》由学校统一妥善保管,在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

2.夏季将至,溺水进入高发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抓住时机,对“苏州市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数据,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督查。

4.各学校在活动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静(手机号15810416476)、陈 莉(手机号15810416473)。电话:010-61190105。邮箱:csesafe@cse.edu.cn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2.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打印发给家长)

            3.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幼儿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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