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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优秀(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少先队改革要求,激励少先队辅导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园区团工委、园区教育局、园区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度 “优秀(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5,园区庆“六一”活动时进行表彰。

  二、评选标准

  1. 一般应为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5年以上的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

  2.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少先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3. 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身作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少先队员的好导师、好榜样。有仁爱之心,竭诚服务队员身心健康成长,是少先队员喜爱的知心朋友和引路人。

  4. 有扎实的专业素质。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少先队工作能力,坚持少先队组织和工作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在开展少先队思想引导和校内外少先队活动方面,有比较突出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

  5.近五年来曾参加过苏州团市委、园区少工委组织的竞赛、活动等等。

6. 优秀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的可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

    每校推荐1

  四、推荐要求

  1. 请校团委、少工委认真组织好本校推荐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推选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在所在学校(单位)内要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 各校团委、少工委要对本校推荐人选严格考察把关,认真审核事迹材料和相关荣誉,不得弄虚作假。  

3. 请各校认真审核推荐材料,于5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园区少工委(联系人:郭含霁,邮箱:26003181@qq.com,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及获奖证明。

 

附件:推荐表

 

园区教育局

园区少工委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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