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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市级“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点击数: 字体:A- A+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切实提升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以及苏州市教育局颁发的《苏州市智慧校园发展水平星级评估指标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市级“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

2.苏州市四星级智慧校园

二、申报对象

1.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未获评“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 (苏州市三星级)的园区各中小学校均可申报;

2.苏州市四星级智慧校园:2018年获评“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苏州市三星级)的园区各中小学校(附件七)均可申报。

三、评估依据

1.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以《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附件一)为依据;

2.苏州市四星级智慧校园:评估以《苏州市智慧校园发展水平星级评估指标体系》(苏教信息【2018】17号,附件二)为依据。

    四、申报流程

1.自评

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单位完成《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自评表》(附件三)打分,评价指标共21大类73小项,评价总分值110分(含特色发展10分),达标分值为80分;

苏州市四星级智慧校园:申报单位完成《苏州市智慧校园发展水平星级评估指标体系自评表》(附件四)打分,评价总分必须高于 224 分,6 个一级指标每项得分不得低于其分值的 60%。

2.申报

申报“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单位填写附件三、附件五,申报“苏州市四星级智慧校园”单位填写附件四、附件六,盖章后于9月25日前交教发中心倪敏老师处,联系电话69995936。具体评估时间与评审方法另行通知。

 

附件一:《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二:《苏州市智慧校园发展水平星级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三: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自评表

附件四:苏州市智慧校园发展水平星级自评表

附件五: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表

附件六:苏州市四星级智慧校园申报表

附件七:苏州工业园区 2018 年度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市级验收的学校名单(24所)

园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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