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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苏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

发布时间:2019-09-12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学校:

为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切实提升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苏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高层建筑具有体量大、功能多、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的特点,是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灾区”,消防安全社会敏感度极高,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持续发力、持续加压,切实把抓好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这项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始终把老师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社会、家庭、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细抓实抓常,坚决把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区教育系统高层建筑实现零火灾的目标。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切实推动学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纵深开展。各学校要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摸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高层建筑底数,重点排查设有高层建筑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按照工作职能和任务及时予以处置,一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完成整改;二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迅速制定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同时做到边查边改,逐项消除隐患;三确实不能整改的问题,必须落实“死看硬守”措施,坚决防止养患成灾,决不能让高层楼宇“带病”运行,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督导,切实推进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要求,定期研究解决高层建筑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加强跟踪督导,强化组织保障,健全消防应急体系、监管体系、应急处理机制。要以此次《方案》下发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协作共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合查处机制,真正把责任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把压力传下去,始终坚持一手抓安全隐患整治、一手抓制度建设,形成巩固集中整治成果与源头防范的良性循环。

消防工作,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基础胜于补救,各学校要各司其责,强化监管,克服一切困难,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筑牢安全维稳防线,努力保障全区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各学校自9月1日起至12月25日,于每月18日中午12:00前将当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高层建筑登记表》(见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word稿及纸质盖章扫描件,打包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若本单位无高层建筑则无需报送,报送邮箱:sbin@sipac.gov.cn ,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66681148。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高层建筑登记表

      2、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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