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鼓励教师参与名师空中课堂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各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现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鼓励教师参与名师空中课堂的指导意见》(苏教师[2019]16号)通知文件,请各单位仔细研读、积极发动,本着有助教师职业成长的原则,引导、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参与名师空中课堂服务,推动教师成长为家长和孩子心中的名师。
(注: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处已将园区“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中小学教师统一推荐加入到名师空中课堂中。如有相关技术问题,请与蒋老师联系,电话69995937)
园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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