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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2 点击数: 字体:A- A+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学校场所全体师生的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家长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迅速响应。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假期期间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班课程必须停课,与中小学开学时间一致。

  二、重点防控。园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重点环节,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一把手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制定严谨周密的防控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切实做好开学师生返校预案及相关准备工作。

  三、联防联控。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密切关注假期期间师生发生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发现异常情况2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和疾控中心,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四、开学准备。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学习环境。

五、宣传引导。充分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假期期间密切关注有关师生、家长健康状况,做好家校沟通,防范传染源进入学校人口密集场所。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园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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