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区教育局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教师、做学生引路人等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苏教办师〔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在园区教育系统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入学习研讨
“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是我省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引领性项目。各校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领会“四有”好教师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充分把握“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并就实施路径展开研讨,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抓实抓新抓出特色。
二、对照要求,积极探索实践
各校要对照《通知》要求,遴选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的教师组团,并从人员结构、层次梯队、年龄结构、引领帮扶等方面综合考虑优化团队结构。“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应立足本校实际,整合优质资源,坚持项目引领、坚持破解难题、坚持方法创新、坚持科研支撑,积极探索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新理念、育人模式新路径、城乡一体新举措、教师教育新突破,有力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深化。
三、先行先试,加强培育指导
园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将配合做好建设规划,指导学校立足办学实际,梳理整合学校资源优势和办学特色,制定务实管用、可操作的建设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好教师团队建设,努力开创学校师德师风、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新局面。
为探索有效建设路径,引领园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现拟遴选建设“四有”好教师团队若干个,建设周期2-3年。请各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每校最多推荐1个“四有”好教师团队。优秀“四有”好教师团队将作为首批市级团队建设试点单位上报苏州市教育局。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有关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请于2020年3月20日(周五)前报送到邮箱dgang@sipac.gov.cn,纸质稿一式五份(加盖公章)送至园区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戴刚,联系电话:666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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