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校舍安全会议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街道、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使用安全管理,更好地履行校舍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校舍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抗震减灾能力,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在用校舍,每5年需按标准进行一次安全及抗震鉴定。
现结合前期调查情况,针对建成满5年但未做过鉴定的学校或鉴定已经超过5年的学校(详见附件名单),特召开校舍安全专项会议。定于本周二(6月2日)下午15:30,在园区管委会2楼3号会议室召开校舍安全专题会议,请各学校校长(园长)或分管校长(分管园长)、总务主任参加,勿缺席,专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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