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不断增强立德树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为苏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贡献,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发放荣誉证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19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教职工。
二、各单位将花名册电子稿于2020年7月10日前报各工会片片长(过期不候)。
三、此荣誉证书是对教师长期从教的一种精神褒奖,是对长期从教者的一种肯定,仅作为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证明,不作其他证明之用。
园区教育工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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