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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基层工会: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不断增强立德树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为苏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贡献,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发放荣誉证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19911日至2020910日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教职工。

二、各单位将花名册电子稿于2020710日前报各工会片片长(过期不候)

三、此荣誉证书是对教师长期从教的一种精神褒奖,是对长期从教者的一种肯定,仅作为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证明,不作其他证明之用。

附件:苏州市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教职工花名册

园区教育工会

20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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