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苏教师〔2020〕15号)文件精神,苏州市教育局将评选表彰一批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请各校对照苏教师〔2020〕15号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于2020年7月23日前,将本校推荐的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册》(附件3)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宣传资料(格式要求见附件4)的电子稿三份电子材料以学校名命名打包发园区教育局人事师资处,邮箱地址:mahc@sipac.gov.cn ,纸质材料按要求完成后送到人事师资处马昊骋处。
备注:
1.已获得过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再参评。
2.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3.根据园区教育局关于完善中小学教师流动工作的文件要求,从2013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拟推荐参评苏州市学科带头人、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称号的教师,必须有达标升级学校或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
4.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5.本次各校推荐的人选必须符合此文件的要求。
附件:
4、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宣传资料格式要求(报Word电子版)
5、园区各校推荐名额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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