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苏州市2020年暑期课程改革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普通中小学教师课程改革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43号)(以下简称“苏教师函〔2020〕43号”) 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对我区部分教师参加市暑期课改集中培训作如下提醒:
一、培训对象
1.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通用技术学科全体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全体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3.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学科全体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4.幼儿园:全体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5.学校教科研负责人:每校1人(含民办学校有关教师)。
二、时间安排
小学(幼儿园)各学科、学校教科研培训时间8月5日—8月30日;高中、初中各学科培训时间8月10日—8月30日。
三、培训形式
2020年暑期普通中小学教师课程改革培训采用线上培训形式。
四、具体要求
1.教师参训要求
详见“苏教师函〔2020〕43号”。参训教师必须完整观看课程视频后,方计算学时,否则不予录入。
2.学校组织要求
(1)暑期课程改革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组织工作复杂,希望各学校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尽快通知落实好参训人员、组织好培训工作,保证不遗漏任何一位教师。对于2020年7-8月间新入职园区工作的教师(含应届毕业新上岗教师),在确定好课务后,须尽快指导这些教师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苏州市线上教育中心进行采集,后由学校将用户名和密码反馈给教师本人,在苏州市线上教育中心平台进行相应学段学科培训学习。
(2)各校要在培训开始与结束前多次督促、友情提醒本校教师,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尽早参训、完整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作为对参训教师培训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五、其他说明
市教育局“苏教师函〔2020〕43号”中提到“各市、区和学校可根据本地、本学校的实际组织相应的课程改革培训。”各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组织相应的课程改革培训。
附件: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普通中小学教师课程改革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43号)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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