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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主题法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点击数: 字体:A- A+

 

园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社工委)司法所(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增强针对性、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园区司法局拟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主题法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930

三、作品形式

1、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作品,字体包括楷书、行书、隶书、草书、篆书等,其中草书和篆书须加释文;书法作品尺寸不大于四尺整张(以竖幅为宜),无须托裱。

2、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漫画等。其中中国画尺寸不大于四尺整张(以竖幅为宜),无须托裱;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漫画等,须标明作品名称、尺寸(以国家级比赛标准尺寸为宜)、彩纸。参赛作品须为原作,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3、微视频、动漫作品:单个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最佳,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四、征集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以民法典为重点,有力展示民法典从文本走向生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这一主线,突出法治理念,具有艺术性和感染性。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负。作品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3、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展览、摄影、摄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相关规定。

4、所有参赛者均须填写报名表(附见12),书法、美术作品请将附件1粘贴在作品背后的右下角,微视频、动漫作品统一按照名称+作者+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

五、奖项设置及评审

主办单位将对征集作品进行评比,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获奖作品将给予奖励。

各有关单位可请将书法、美术作品原件及附件1报名表直接报送至园区司法局法宣科;微视频、动漫电子稿及附件2报送至指定邮箱。地址: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4楼园区司法局,联系人:马婷婷,联系电话:66683785,邮箱:matt1@sipac.gov.cn

附件1:书法、美术作品报名表

附件2:微视频、动漫作品报名表

 

附件1

书法、美术作品报名表

作品标题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所属单位

 

 

附件2

微视频、动漫作品报名表

作品名称

类别
(微视频/动漫)

作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简介(1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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