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第三批、第八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验证工作通知
根据《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与上岗资格认证方案》要求,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每五年须验证一次,验证合格者方可继续注册。现将苏州市中小学第三批、第八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第三批(2010年发证,2015年已经通过第一次验证)、第八批(2015年发证)的《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二、继续注册条件:
(一)2015年至2019年,持证教师的学校年度考核成绩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以每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为准);
(二)2015年至今,持证教师的心理进阶培训总量达80课时以上。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1);
(二)第三批(2010年发证,2015年已经通过第一次验证)《苏州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绿本)原件;第八批(2015年发证)《苏州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蓝本)原件;
(三)2015年至今心理进阶培训课时有关证明(如是课时记录小票,请贴在上岗资格证书“进阶培训记录”页)。
四、验证程序:
(一)请各学校将汇总初表、各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和需要换的证书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园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
(二)11月10日前,园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将审核结果告知各学校和各学段组长。符合换证条件的,请各学校在11月12日前将汇总表材料及电子材料交各学段组长,各学段组长于11月14日前将汇总材料和电子材料打包园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验证结果报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三)通过验证的教师将给予继续注册换证,发给《苏州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绿皮本或红皮本。没有通过验证的教师将注销苏州市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
(四)验证、继续注册免收费用。
联系人:康林,电话:13915510807。
附件:
1.苏州市中小学第三批、第八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2.2020年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第三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验证申请汇总表
3. 2020年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第八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验证申请汇总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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