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园区教师参加苏州市 课程改革培训学时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苏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普通中小学教师课程改革培训学时录入工作的函》(苏教师函〔2020〕62号),请各学校按照要求,将“苏教师函〔2020〕62号”函件精神传达给教师,做好本校参训教师学时录入的有关工作(如暑期未能完整观看学习视频或因故错过学习的老师,可于2020年11月30日前登录易加平台,在网上继续自主完整地学习,逾期不再统计学时)。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普通中小学教师课程改革培训学时录入工作的函》(苏教师函〔2020〕62号)
园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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