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园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指标学校自评表及佐证材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园教[2020]81号)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园区教育局将组织2020年度考核。请各单位认真研读实施意见,填写《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指标自评表(学校)》,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园区各公办中小学校(民办学校本次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参照实施意见中《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指标(学校)》执行,结合考核指标诠释和统计口径(附件2)进行填报。
三、考核程序
1.规范数据采集。本次考核采集2020年度数据,即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各类信息化应用数据及相关材料。学校填写《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指标自评表(学校)》(附件3),于2021年1月18日前经校长复核签字后,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与自评表Excel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报送至园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中心(邮箱:455342296@qq.com)。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填报数据,确保真实可信,严禁弄虚作假。
2.严格数据审核。园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对学校采集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数据审核时要强化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分析,对异常数据要密切关注,重点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必要时,可组织实地核查或互查。
3.强化结果反馈。考核数据审定后,信息中心将审定结果数据反馈给各学校,指导各学校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学校针对考核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用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持续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
4.及时整改报告。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学校要认真撰写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进程、主要成效、薄弱环节和举措展望等四部分,字数在2000字以内。各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报告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于1月底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与报告Word文档打包报送至园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负责研制园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报告。
四、组织实施
基于数据的实证考核是助推和引领园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有效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关键措施,扎实做好考核各项工作,切实发挥数据的鉴定、诊断和改进功能,精准服务园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联系人: 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陶秋荣,电话:69995949;
邮 箱:455342296@qq.com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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