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各校围绕:有限带入校园、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家校沟通等几个方面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
各校要制定好《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一要明确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的条件;二要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 责任人;三要明确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便捷联系的公共通道;四要明确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五要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六要明确对违规学生的惩戒办法。
请各学校3月30日前将制定的《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发至指定邮箱:ghanji@sipac.gov.cn,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66681149。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8号
2、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园区教育局
2021、3、16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