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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1年全省基础教育教师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点击数: 字体:A- A+

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各公办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参加2021年全省基础教育教师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2021〕22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拟定于3月30日(周二)召开2021年全省基础教育教师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30日(周二)上午9:00

二、会场安排

苏州工业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南施街288号)三楼阶梯教室

三、参会人员

1. 园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人事处负责人;

2.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

2. 各公办直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四、有关要求

1. 请青少年活动中心提前做好网络视频测试工作,派专人负责。

2.  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苏康码、14天行动轨迹、并接受体温测量;请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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