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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苏州市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学校: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苏州市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的通知》(苏教师〔2021〕6号),园区可推荐中学(含中职)4所、小学3所、幼儿园2所参评苏州市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详见苏教师〔2021〕6号文(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各学校根据本校情况自主申报。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申报时要注明申报学段,或小学,或中学,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

2.组织遴选:由园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从申报学校中按名额择优推荐至苏州市,被推荐学校须按照《苏州市市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在5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市教师发展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创建学校进行验收,达到建设标准的由市教育局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学校对照条件与格式要求,于4月27日下午17:00前报送《苏州市市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申报书》(附件3)、《市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创建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各2份(加盖公章)至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09061690@qq.com,联系人:潘德顺,联系电话:69995940。

 

附件: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苏州市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的通知》(苏教师〔2021〕6号)及其相关标准与表格.rar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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