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评选办法>的通知》(苏教宣信[2021]9号)和苏州市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苏电教[2021]31号)要求,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1]110号)精神,推进全市中小学校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提升中小学生对人工智能的认知水平和学习兴趣,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通过苏州市智慧校园发展水平三星级评估的中小学校。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本次申报与评审以《关于印发〈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评选办法〉的通知》(附件1)文件为依据。
三、申报与评审流程
1.申报流程
(1)各学校填写《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申报意向表》(附件2),于2021年6月15日前电子稿报送至园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中心陶秋荣老师处;
(2)各学校填写《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申报书》(附件3),经校长签字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纸质稿(一式两份)及扫描件报送园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中心审核;
(3)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并报批园区教育局同意后,上报苏州市电化教育馆审核。
2.评审认定
(1)区级评审:2022年上半年,园区教育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现场评审会,具体评审时间与评审方法另行通知;
(2)市级验收:2022年上半年,苏州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照《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验收标准(小学阶段)》和《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验收标准(中学阶段)》,按区域以现场集中验收的形式开展评审认定工作。
联系人: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陶秋荣
联系电话:69995949
电子邮箱:455342296@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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