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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党委“七一”评选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点击数: 字体:A- A+

各直属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启航之年,也是园区教育“教智融合深化年”。为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园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经研究,拟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园区教育党委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单要坚持质量优先,如无合适对象可不报送。

二、评选表彰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截止20216月底,所有正式组织关系在园区教育党委各基层党组织的、在园区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中共正式党员,向基层工作一线党员倾斜。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本单位从事党务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

先进基层党组织:成立一年以上的、组织关系隶属在园区教育党委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近两年来党组织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现象的单位不得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近三年已被表彰的,本次不再推荐。

 三、评选表彰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基层党组织分类晋级管理办法》,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在三星及以上党组织中产生。

四、有关要求

1.  做好推荐和征求意见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凡推荐名单,须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上报教育党委。拟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正式上报前须在本单位公示。经园区教育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征求公安、纪检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印发表彰决定。

2.材料报送

表彰推荐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请各基层党组织于615日(星期二)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以“序号+单位+两优一先推荐表和汇总表”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173721537@qq.com,纸质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师资处马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汇总表.xls

附件2: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推荐表.docx

附件3:教育党委2021年“两优一先”名额分配.xlsx


中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委员会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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