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园区教育系统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幼儿园的安全办学条件和行为,确保在园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曹后灵副市长在“4·28”广西北流市发生持凶器伤害幼儿园师生事件上的批示“对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安全做检查”相关要求及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苏教安〔2021〕5号)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进一步帮助幼儿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做到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幼儿园
二、检查时间
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三、检查重点
(一)针对少数幼儿园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重点检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等情况;
(二)针对少年儿童应急避险能力弱,人群聚集场所易发生群体事故的现状,重点检查园舍建筑、户外活动场地、游乐设施设备和玩教具、食品卫生等情况;
(三)针对“4·28”广西北流等在校园内侵害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恶性案件中暴露出的短板弱项,重点检查门卫管理、安保力量、技防设施、物防设备、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幼儿入园离园交接制度落实等情况;
(四)针对部分幼儿园在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中存在的不足,重点检查园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五)幼儿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四、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6月15日前完成)。各幼儿园要逐条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专项检查。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消防、食药监等部门于近期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检查,采用现场抽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的形式,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第三方检查。第三方巡查单位将开展全覆盖巡查,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完成整改,落实闭环。
(四)教育部门督查。教育局将对各幼儿园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将进行及时督办。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充分认识保障少年儿童安全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立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实施方案,细化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实施。
(二)加强隐患整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幼儿园要以本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报刊、官微等教育宣传平台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检查工作进展、成效及安全管理经验。
各单位要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按时有序开展,并于6月18日前,检查问题隐患清单(见附件)(word、pdf均需)(注:问题隐患为在上报截止日期前一周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若已全部整改完成则请盖章后零上报。)上报至教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gusj@sipac.gov.cn,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66681168。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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