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转发关于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3 点击数: 字体:A- A+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园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宣办)、园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开展“法治让生活更美好”主题法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3.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评审时间:2021年10月

三、作品形式

1、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规格尺寸不大于四尺整张(以竖幅为宜),无须托裱。

2、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漫画等。作品规格不大于四尺整张(以竖幅为宜),无须托裱。参赛作品须为原作,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3、书画作品要求:请务必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单位等,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四、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负。已在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开刊发、评奖的作品谢绝投稿;作品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2、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展览、摄影、摄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相关规定。

五、奖项设置及评审

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遴选,评出书法类和美术类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邮寄地址

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区4楼园区司法局;

联系人:马婷婷,联系电话:66683785。


园区教育局

8月3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