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助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根据上级部署,现将开展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相关安排告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2021年9月11日~24日。
主题:百年再出发,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建党百年,回望创新发展。围绕建党百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回顾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立足新起点,展望和谋划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二)弘扬科学精神,激发科学梦想。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涵养创新生态,在全社会营造热爱科学、尊重创新的环境,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在科技自立自强的征途上大显身手、建功立业,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
(三)倡导绿色发展,服务生态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大力推进美丽苏州建设。
(四)立足全面小康,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先进技术服务农业,科技成果惠及农民,科学文明深入农村,带动树立科学生产、健康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五)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明实践。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充分调动科技和科普工作者积极性,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阵地,推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志愿服务全面融入科普日活动,服务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三、线上科普活动
(一)线上登记。请各校于9月24日前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org)或“科普中国”客户端(/5GXxUrC),按要求填报活动信息。各校科普活动须突出活动品牌,采取适当方式标注“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并统一使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普中国”标识。
(二)信息完善。各校于10月22日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成果,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
请各校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结合学段学情,自主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各校也可自愿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开展活动。开展相关活动的学校,请将相关新闻报道链接发送至教育局政宣处邮箱zhouzic@sipac.gov.cn。
苏全科办发〔2021〕10号-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pdf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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