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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园区优秀工作者、标兵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点击数: 字体:A- A+


各直属公办单位:

根据园区组织部《关于评选2021年度园区优秀工作者、标兵和先进集体的通知》(附件1)要求,园区教育局将开展2021年度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及标兵的评选工作。

1. 优秀工作者及标兵申报: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在民主、公开、公正基础上开展优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优秀工作者上报材料包括“优秀工作者推荐名单”(附件2)和“优秀工作者(标兵)推荐审批表”(附件3)。标兵由教育党委从优秀工作者中择优推荐产生,请各单位上报优秀工作者名单时务必排序推荐。各单位分配指标详见“2021年各校名额分配”(附件4)。

2. 先进集体申报:园区先进集体的推荐,教育局在各校自行申报基础上,遴选上报。下半年新设立的机构不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申报单位请填报附件“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mahc@sipac.gov.cn,纸质稿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送到人事师资处。(请不要更改原表样式)。截止时间:1月8日下午17:30前。

 

附件:材料1-5下载.rar


 

园区教育局

2022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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