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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单位: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做好国庆期间主题宣传氛围营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国庆期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苏宣通〔2022〕43号),请各单位在校园内外广泛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时代风尚,营造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浓厚社会氛围。重点做好升旗仪式的组织、规范悬挂国旗播放国歌等工作,充分利用大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宣传阵地进行氛围营造。

  二、开展自查自纠

  继续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不规范表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本单位主管主办网站平台和新媒体账号内容,针对以下几类情况进行自查:

  1.是否存在重大表述错误和严重错别字情况;

  2.是否发布“雷人雷语”、“娱乐追星”、失真信息等不当内容或随意转帖等;

  3.是否出现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名称表述错误等问题。

  完成自查后,请以自查报告的形式汇总本单位主管账号情况及自查问题整改情况,盖章后于9月27日前交至园区教育局。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6681127。

  三、严格内容审核

  各单位要将新闻宣传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担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要配齐配强宣传工作力量,严格新闻宣传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特别是近期涉及重大活动和重要表述的新闻宣传,由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把关。有关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苏宣通〔2022〕43号关于做好国庆期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升挂国旗参考.zip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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